根据《2021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招聘政府聘员公告》的工作要求,经报名、机考、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拟聘用高园东等24位考生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政府聘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天。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组织人社局反映(地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组织人社局208室,联系电话:0660-8255398)。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组织人社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