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广东省海丰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现将面试成绩(附件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及考察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体检对象就地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表统一使用《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附件3,请自行下载后双面打印)。
3.体检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附件4)、《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附件5)政策规定执行。
4.体检对象要签署承诺书(附件6),保证体检结果真实有效,如经复检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体检工作必须于10月25日前完成,同时将体检结果(包括各类检查报告)和承诺书一并送至广东省海丰县人社局(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考察小组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粤人社发( 2010 ) 276 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要按照考察组的要求提供有关考察需要的材料,积极主动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
联系电话:0660-6600117
附件:1.2021年广东省海丰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合格人员成绩表
2.2021年广东省海丰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4.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5.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