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镇级消防所安全管理员的公告》的工作安排,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郑伟真等28位同志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0660-6622825 邮政编码: 516400
附: 拟聘用人员名单
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