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陆丰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工作安排,于2021年11月6日举行了面试。排除面试不合格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和报考岗位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将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陆丰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有关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分组进行体检。请体检一组的人员,于2021年11月11日上午8:00,到陆丰市人民医院桃园分院参加体检;请体检二组的人员,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8:00,到陆丰市人民医院桃园分院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大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并在陆丰市人民医院桃园分院大门处扫描健康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
3、按照医院相关收费标准,体检费为210元,由个人自行承担。为方便工作,医院在体检科设临时收费点,只接受现金支付。(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5、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三、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11月13日(星期六)14时,前往陆丰市公安局东附一楼会议室召开政审动员会。
陆丰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