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根据《梅州市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实施方案》(梅市人社[2011]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9]153号)精神,有效促进青年实现就业,帮助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推动其最大限度就业,团区委、区民政和人社局联合多家单位现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综治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见习岗位详情
陈主任:0753-2589609
见习岗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郑主任:13823812026
见习岗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钟主任:0753-2562829
见习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