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类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辅助人员3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3.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4月30日至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体条件(1-4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2.法律类专业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3.近三年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报考连南职位进入面试未被录(聘)用的连南县户籍或成长地为连南县的考生;
4.服务连南县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5.专业不限,法律、中文、文秘、新闻学、行政管理等专业有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其他不得聘用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连南县三江镇顺德大道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501室。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官方网站(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nan.gov.cn/)下载《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类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报名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退役军人证、其他相关证书和从事过司法辅助工作的单位证明等(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政府购买服务类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需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测试。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考生面试合格分数要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可到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按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察。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检察院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四)公示。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经我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期1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解除合同。
五、人员管理与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连南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身份管理,工资待遇按《连南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行政辅助类标准执行,聘用期满后,视其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或体检。
(二)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我院政府购买服务司法辅助类人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从本次招聘剩余所有考生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合同存续期间,符合我院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条件的,可按相关程序转为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并按规定享有相应的工资待遇。
咨询电话:0763-8672338、0763-8672339 ,联系人:蒋琴思/黄国伟。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