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等有关规定,经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刘凯锋等3名考生为我县公务员,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至6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地址:汕尾市海丰县城红城大道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县委楼二楼,邮编:516400,联系电话:0660-6219818,电子邮箱:hfgwyglg@163.com)反映。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附件: 汕尾市2023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海丰县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二批)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