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海丰县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于2023年8月5日进行公开招聘笔试环节。现就考生面试资格审核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
(一)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面试资格审核对象为参加海丰县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且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
资格审核地点: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
(三)面试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面试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报名表;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④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证明(可登录“学信网”验证);⑤考生承诺书;⑥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
上述材料须于面试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现场审核。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考生在材料复印件空白处签名),审核 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生务必由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带齐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下午2:30,请提前10分钟报到。
(二)面试地点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具体见《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
(三)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面试须提交证件证明
1.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2.准考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如实提供面试资格审核材料,不如实提供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通知和附件内容,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证明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及面试。因考生携带证件证明不齐全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考生参加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提前做好交通及食宿安排。
3.建议考生提前了解熟悉面试考场,规划好到达路线,预留足够时间。
咨询电话:0660-6677180(海丰县人事考试鉴定中心)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