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简称“红海湾实验室”)是2020年2月1日在汕尾市注册成立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是广东省批准建设的第三批省实验室成员。
红海湾实验室围绕广东省海上风电、新能源产业布局与规划,以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与创新性应用研究为导向,建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汇聚能源领域优势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力量,引进和培育高水平科研人才,攻克海上风电、新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充分发挥“研发中心、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综合效应。红海湾实验室聚焦海上风电先进设计建造技术、海上风电智能运维技术、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以优势人才政策聚拢高水平科创人才,建设临海试验风场测试鉴定平台、海洋工程水池测试平台、海上综合科研试验示范平台、海上氢能应用实证平台等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并联合海上风电产业链共同打造具有可持续创新和发展能力的开放型产业创新生态,推动海上新能源高端装备研发与新兴技术研究成果的高效转化。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本地化专业团队,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部门 | 招聘岗位 | 人数 |
1 | 综合管理部 | 综合文字岗 | 1 |
三、招聘基本条件与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素养,热爱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职业准入要求的岗位,应满足相应的准入要求。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具备较高的语言组织与文字写作水平,及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采用公开招聘方式。
按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成立评审专家组开展面试,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专家组对应聘者以打分形式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提交红海湾实验室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聘用。
五、报名要求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0日,应聘者须将个人简历发至swlab_hr@163.com,邮件主题名称为竞聘岗位+姓名,例如“综合文字岗+张三”。
六、薪酬待遇
工资、保险福利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结合红海湾实验室薪酬制度执行。
七、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红海湾实验室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为3年,合同到期是否续聘按实验室统一部署。实验室按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续聘解聘、奖惩晋升、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实验室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2、参与竞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泄漏尚未公布的信息。
3、本公告由红海湾实验室负责解释。
红海湾实验室咨询电话:0660-3827186
附件:红海湾实验室公开招聘综合管理人员岗位表(2023年第三批)
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
2023年11月3日
附件:红海湾实验室公开招聘综合管理人员岗位表(2023年第三批)
一、岗位名称:综合文字岗 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对内、对外行文、函件、报告等文件,经审核后负责发布、传递,保证信息的及时传达。
2.负责各部门专项报告材料的汇编工作。
3.负责文化宣传、品牌建设、媒体推广、公众号维护等工作。
4.负责理事会、实验室章程及制度体系的建设及维护工作。
5.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策划和协调工作。
6.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包括办公系统运维、政务信息处理等。
7.跨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向上级主管单位的汇报、反馈工作。
工作地点:
远期办公地点:陆丰市碣石镇海洋工程基地。
过渡期办公地点:汕尾市城区。
应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学类、新闻类、法律类专业优先。
2.5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备优秀的文笔基础者优先,建议随个人简历提交2篇本人曾主笔的文字材料。
4.熟悉政府、事业单位工作汇报流程者优先。
5.熟悉理事会、董事会等制度流程体系者优先。
6.能够承受工作压力,思维敏锐,具备突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7.有强烈的责任心、能挑战较困难或压力较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