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的要求,现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要求
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梅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对象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四、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梅州市林业局人事科(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129号705室);联系电话0753-2255879。
五、资格审核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壹式叁份,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建议彩色打印,信息提前检查和更正)
(三)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单位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
(六)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递补资格审核
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核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核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七、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近期密切留意我局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附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梅州市林业局
2024年1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