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就业中心”)为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工作、实施全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人才服务工作等。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区就业中心现拟向社会公开招募实习生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区就业中心计划招募综合股实习生、就业创业股实习生、劳动力管理股实习生各1名(详见附件岗位招募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形式
本次招募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严格按照发布招募公告、报名、面试、实习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具体视报名及岗位情况而定。符合条件的、且有实习意愿的人员请将个人简历投递至区就业中心电子邮箱(swcqldjy@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区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660-323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