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7:30前携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与报考相片同底)1张,到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田墘街道第三社区前进南路17号)报到,集中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自行离开体检医院,不再统一安排。
3.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
4.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体检报到地点。
5.请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熟悉体检有关规定和要求。由于考生未阅读《体检须知》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