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连平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岗位设置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热心公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责任心强,服从组织调配;
(二)年龄为18-35周岁(出生时间为1989年5月11日至2006年5月11日),男性身高1.68米(含)以上;
(三)高中(含中专、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形端正,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在职公安民警子女、退役军人、公安或司法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并适当放宽年龄;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制度被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 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连平县公安局三楼309室,联系电话0762-4284018。
3.注意事项:
(1)请考生自行下载《连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双面打印,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名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4张,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及特长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党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携带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的,不予报名。
(2)请考生自行下载《连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附件3),填写后双面打印,经所在乡镇村(居)委会、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合格后,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3)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考生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内容:考试范围以《连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大纲》为准(附件4),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和项目(暂行)》标准进行,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项目和标准:
(1)30岁以下(含):男子1000米≤4’25″;
(2)31岁以上(含):男子1000米≤4’35″。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评分项目: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敬业意识等综合素质。
面试评委7—9人组成,满分100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的形式进行,低于60分视为面试不合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在考试总成绩基础进行加分计算(可累计计算):1.中共党员加2分;2.退役士官士兵加2分;3.警察院校毕业生加2分;4.曾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4分;5.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4分。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名,最终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三)体检
体检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同时,因工作需要,考生应无色盲、文身、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及肢体功能障碍,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后另加尿检项目,由政工室与缉毒警察大队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连平县公安局对其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察不合格或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
五、聘用和待遇
1.公示完毕由连平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并通过试用期考核。
2.工资待遇按连平县公安局辅警层级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交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各环节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和培训活动。
3.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有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4.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连平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具体解释。
连平县公安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