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金湾区基层医疗机构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做好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合同制职员14名,薪酬待遇按《珠海市金湾区基层医疗机构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一)招聘对象
现从事相关工作的社会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
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不允许报考的情况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金湾区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以上岗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办公室,地址:金湾区红旗镇藤山一路1号,联系电话:0756-7260226。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执业证、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验),计划生育承诺书;
(3)近期大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4)报考者只能用新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3.专业技术类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现场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案例分析或实地技能操作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依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辅助类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案例分析或实地技能操作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依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5.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或邮件通知考生。
(四)体检、聘用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拟聘人员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3.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办理调动手续。
4.签订合同。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进入报名或考试场地的人员须佩戴口罩、扫健康码、测量体温及遵守医院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管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6.见习期或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按《珠海市金湾区基层医疗机构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单位职数情况进行岗位聘用。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投诉或监督电话:0756—7260226、7260232。
附件:1.红旗镇卫生院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