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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2024年 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系深圳派驻汕尾的机关,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促进跨县市间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充分发挥深圳市资金、科技、产业、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统筹推进产业协作、园区共建、民生帮扶、驻镇帮镇扶村等重点工作,助力汕尾革命老区对口合作、“百千万工程”、承接产业有序转移等方面走深走实。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优先考虑中共党员、有党政机关或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

三、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详见《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2024年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参加广东省内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sszhbbgs@126.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提供齐全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应聘人员须根据要求提供相关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学位验证报告、《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2024年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除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表》、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以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报名材料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须写明“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2)报名材料提供不齐全的视为放弃报考。

5.资格初审:指挥部将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行资格初审确认考试名单(不足比例要求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开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招聘岗位组织笔试、面试(笔试与面试将同天进行,请报名人员做好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入考试。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

(三)体检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列为体检对象的应聘者应当选择具备三甲级别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入职体检常规项目执行。

(四)政审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如无法按时递交有关材料或有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无法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其政审考察资格。招聘单位将视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深圳汕尾协作共建”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有关规定的,由指定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期间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及福利

薪酬福利待遇按《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包括国家规定的社保(五险)、住房公积金等及其他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接收有关通知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如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公告中有关应聘者的年龄、工作经历以及取得的证书(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所涉及的时间计算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六)本次招聘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试结果、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均通过“深圳汕尾协作共建”公众号适时公布,请应聘者留意公众号相关公告或通知。

(七)应聘者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应聘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

(八)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3696016(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

附件1.1.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2024年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1.2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尾指挥部2024年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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