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和《梅州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要求,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视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0月8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各一份,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信息复印件。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四)报考招聘岗位要求“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工资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以证明工作经历。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五)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2)“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或团中央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兴宁市黄陂中心小学2412841080119),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①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非在职)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非在职)录取,或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就读期间参军入伍,并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②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退出现役后被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非在职)录取,并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上述人员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在资格审核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限报考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的专门职位。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资格复审要求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仔细阅读《梅州市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和报考指南,准备好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近期密切留意我局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