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丰县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机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工作程序,拟聘用洪晓婷1名同志为海丰县妇女联合会政府聘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海丰县妇女联合会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日
受理单位:海丰县妇女联合会
地 址:海丰县海城镇新城社区农林路39号
联系电话:0660-6600038
邮政编码:516400
海丰县妇女联合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