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和《江高镇合同制员工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政府雇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人,其中:专业技术岗4人,执法辅助岗1人,行政辅助岗4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满足岗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学历、学位和职称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20年5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 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占60%。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组织办制定招聘方案报区人社局备案,五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如需延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录报考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或红底电子证件照片。
4.每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6.打印准考证:本次报名采用系统自动审核加人工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六月下旬在镇政府四楼会议室或江高二中进行笔试(笔试地点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在报名网站中显示。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开考比例:本次开考比例为1:2,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人数,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笔试内容:通过第三方机构购买试题,主要考法律法规、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沟通技巧、公共基础知识等;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开考后迟到30分钟及以上的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才可交卷离场。由组织办、纪委办和用人部门工作人员负责监考工作;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合格人数不足时可按实际人数确认;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时间初定于7月中旬,在镇政府三楼会议室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部分岗位需要增加技能测试;
5.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6.补录。参加过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补录;如无递补的已面试人员,可从已参加过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补录,原则上还应安排一次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
(五)体检和考察
1.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优先,如无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镇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通过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出具的政审材料,无法按时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岗。参加过考试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可纳入江高镇雇员备选库,在有雇员指标空缺时可在备选库中启动补录程序。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相关规定和江高镇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和监督电话:020-3732291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