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中山市坦洲镇投资服务中心、中山市坦洲镇农业服务中心、中山市坦洲镇水利所、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中山市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中山市坦洲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29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定向招聘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须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1.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人员;
2.在我市镇区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委工作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4年7月1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八)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九)社会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考生于2020年7月1日至7月3日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操作。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7月6日至7月8日,由招聘单位负责开展,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参加笔试。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0年7月8日24时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在报名平台上传如下附件(要求PDF格式):
(1)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相关专业资格的,需提供资格证书;
(4)报考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报考非定向招聘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岗位享受政策加分,上述政策条件加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自2020年7月20日上午9:00起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联系电话:0760-86650951,联系人:林小姐。
投诉电话:0760-86736020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科目,分类设置为A、B类:
A类为医学类,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知识;
B类为其它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将根据报考人数确定,具体笔试地点将会在笔试准考证上予以注明。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山市坦洲镇政府网公示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数量,入围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系统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届时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http://hrss.zs.gov.cn/)、中山市坦洲镇政府网(http://www.zs.gov.cn/tzz)发布。
(三)面试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且笔试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后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山市坦洲镇政府网上公布。
3.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拟聘资格。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察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山市坦洲镇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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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