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1 来源:陆河消防 分类:招聘公告 / 汕尾招聘 阅读(737) 评论(0)
(二)招聘工作采取体能测试、理论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一)岗位: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共5人(择优录取)。(二)岗位职责: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消防救援队伍战斗员职责,执勤期间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二)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为18至25周岁的男性公民;(三)身心健康,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四)身高比例匀称(男性身高165cm以上,包含165cm,体形端正(150斤以下,包含150斤),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七)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可适当放宽以上第2、4、5点的资格条件。 执行《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规定》,相关待遇保障随国家及省市县有关专职消防队员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一)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2个月。正式录用后,签定劳动合同,其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勤组成,对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优异的人才,工资适当增加。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不低于陆河县政府聘员工资水平;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对于表现优异的优先续签合同。(二)保险保障:正式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每年免费参加三甲医院全面体检一次。(三)轮休安排:每月享受6天带薪休息,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假期。遇有重大执勤任务被召回的需无条件返回。(四)其他保障:工作期间,食宿、服装、被装均由单位免费提供。(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0日至7月15日。2、报名资料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公安消防部队转业干部身份报考人员,应提供转业证原件及防火监督执法经历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到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性。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919170924@qq.com),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应聘:考生姓名”;报名资料书面件将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2)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5:00-18:00。(3)联系电话:任队长18664893895、谢队长15919531952、0660-5508119。(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三)注意事项1、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考试环节;2、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项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具体如下:(一)体能测试参照新消防员入职标准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专职消防员入职标准执行,应聘者体能项目包括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仰卧起坐共3项科目。(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即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应聘专职消防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笔试复习参考题库见附件2)。(三)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笔试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四)结果公布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制定。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岗位招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相片1张,按消防大队通知时间统一安排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其它原因导致录用人员不足时,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录用。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及考察的应聘者,需按规定参加入职集中培训,培训实行封闭式管理,采用按纲施训、分类授课的方式进行,具体培训地点、时间由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另行通知,培训科目、考核办法等将在培训方案中进行明确。入职培训结业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与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二年,并实行定期考核及全程退出制度,若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招聘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一)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1、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投诉举报电话:0660-5509119。2、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投诉举报电话:0660-3366611。(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https://pan.baidu.com/s/1h9KkehWa3dRZNpwaGZhHAw 闻思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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