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镇(街道)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汕工办[2019]14号)文件精神,经报汕头市澄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汕头市澄海区总工会委托具有资质的劳务公司——汕头市广聚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情况事由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工会十七大会议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推动工会工作改革创新、提高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会专干)真正发挥作用,服务基层工会建设。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镇(街道)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汕工办[2019]14号)的文件精神,澄海区总工会将在全区每个镇(街道)工会和区莱美工业园区工联会各配备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共12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2名(各镇街工会和区莱美工业园区工联会各配备1名)。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及互联网技术,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联系职工群众的工作能力。
4.具有汕头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由汕头市澄海区总工会按月核拨给汕头市广聚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由该公司每月按照合同规定发给工资,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等手续。
四、经费渠道及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工资专项经费来源由省、市总工会解决,人员由澄海区总工会统一管理使用。
五、聘用期限
聘期2年。
六、招聘的组织和监督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总工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七、招聘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汕头市澄海区总工会委托汕头市广聚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 —5:30);
2、报名地点:澄海区泰安路雄辉楼北侧二楼汕头市广聚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时请带齐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暂未领到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作为报名依据)、学位证、相关专业证书、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履历表、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5、资格审查及录用:由汕头市广聚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招考,根据招考的结果,按分数从高到低选派12名符合条件人员报汕头市澄海区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澄海区总工会录用,一旦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澄海区总工会委托第三方——汕头市广聚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联系监督电话:0754-85630585/85722226(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人:陈小姐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环城南路总工会大楼
委托方:汕头市广聚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澄海区泰安路雄辉楼北侧二楼
联系人:王仲扬 联系电话:13642214777
汕头市澄海区总工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