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抓实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服务水平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镇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选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助理3名。
二、选聘对象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学习和贯彻执行新时代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2.工作能力较强。热爱农村,乐于吃苦,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依法办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懂计算机操作,有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
3.作风公道正派。能积极履行主任助理职责和义务,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4.必须是陆河县户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同时应具备在农村正常履职所需要的相关条件。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到东坑镇党建办公室(镇政府办公楼三楼)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日-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请填写《东坑镇公开竞争性选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助理报名登记表》,同时附申请材料: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同时一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生政策的证明(陆河县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各一份。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镇党建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然后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由东坑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助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
(三)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面试情况,按照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者按规定时间,自行到陆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未参加体检者取消选聘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镇委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察;
4.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镇委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任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定聘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助理,聘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聘用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经人事部门批准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待遇
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县定的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助理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27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特设岗位”人员,不属于“大学生村官”。
(二)聘用期内人事档案由陆河县人才服务办公室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三)管理考核。管理考核工作按照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助理同等管理考核。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东坑镇党建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彭小怡(18946907968)
彭思丽(1382896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