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关于修订印发《汕尾市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规〔2020〕1号)精神及市、区关于稳就业工作的部署,为深入推进就业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稳定贫困家庭收入,防止脱贫人员返贫,解决特殊时期特殊群体就业问题,计划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公开招聘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由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岗位期限为1年。
2021年计划招聘人数共28人,具体岗位设置见《2021年红海湾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排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至60周岁,女18至50周岁)岗位所在村、户籍所在村、居住所在村“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服务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每月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予以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五、招聘程序
1.申报。2.公告。3.报名。4.审核。5.公示。6.聘用。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7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岗位工作地点所在村委会。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相片、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现场填写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七、咨询电话
红海湾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电话:0660-3438022
附件:
红海湾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