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三)身高162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5%),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战斗员的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战斗员具有初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学历高者优先;驾驶员必须持有B2以上驾驶证(具有A1、A2驾照者优先),且已过实习期,驾驶技术娴熟。
(五)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严重违纪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无被本单位辞退记录;无一年内在本单位不正当理由辞职记录;无在本单位领取过一次性补偿金辞职的记录;
(七)年龄:战斗员18周岁到28周岁(1993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年龄:18周岁到40周岁(1981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应聘战斗员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应聘驾驶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八)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
1.全国各部队或消防救援队伍退役(退出)士兵(消防员);
2.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九)防疫要求:
1.人员招录前,须登录广东“粤省事”公众号获取“粤康码”,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状况,提供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
2.应聘人员近期不存在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并经医疗机构核酸检测,确认身体无病症,符合招录条件的;
3.居住小区或区域无涉疫人员的;
4.防疫期间无出入境、病例接触史和国外旅居史等情况(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护照及港澳通行证);
5.上述情况如有瞒报、漏报,引起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三)伙食、住宿及被装标准,参照执勤消防救援站消防员标准落实。
(四)原则上每月轮休8天,具体按所属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填写《潮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发送邮件至潮州市专职消防队管理中心,文档名和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岗位”字样,电子邮箱:599287200@qq.com;联系电话:13623091190,政工科陈家杰。
3、报名表下载:
点击下面链接即可自行下载《潮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和分组
应聘人员须携带:
1、《潮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具有服役经历的可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4、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聘驾驶员的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一寸免冠照片2张。
现场无任何打印设备,请各位提前把资料自行打印、复印。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7、审查时间、地点:2021年4月30日,请应聘人员接到电话、信息通知后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6楼政工科进行资格审查。
8、分组: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信息通知应聘者考试编号,考核(现场体能、心理测试、面试)及体检等。
(三)考核时间和相应岗位考核内容
1、检录:
(1)时间:2021年5月8日-5月10日
上午8:30—9:00,下午14:00—14:30统一入场签到,携带上述证件进行检录(超时不予进场);
2、体能考核:
(1)地点:城西中学
(2)项目: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
(3)参加人员:战斗员、驾驶员
按照心理测查SCL-90标准进行。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号码的手机(确保手机电量充足)扫码登录系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系统自动生成,测试总均分标准划分为健康(1-2分)、亚健康(2-3分)、一般心理问题(3-4分)、严重心理问题(4-5分)四个等级。总均分高于2分的,不予录用。
4、路考:
(1)地点:凤泉湖消防站
(2)项目:倒车入库、公路掉头、过窄桥、蛇形驾驶、定点停车与路面驾驶
(3)参加人员:驾驶员
5、面试
(1)地点: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三楼
(2)参加人员:战斗员、驾驶员
(3)评分标准:按照入职动机、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形象气质进行评分。
面试成绩分不合格(60分以下)、合格(60-70分)、中等(70-80分)、良好(80-90分)、优秀(90-100分)五个等级。60分以下,判定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战斗员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80%+面试×20%,驾驶员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30%+面试×20%+路考成绩×5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6、领取政治考核表
应聘人员在所有项目考核完毕后,必须到政治工作科领取《关于协助开展政治考核的函》和《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应聘人员持《关于协助开展政治考核的函》和《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公安派出所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聘用报到当天递交。
应聘人员递交《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后,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再组织进行统一审查,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政治审查表造假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带齐个人入职资料按通知上的指定时间自行抵达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到。报到后统一乘坐安排的车辆前往培训点进行入职培训。
(一)拟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结合本人户籍、家庭住址和个人意向,分配至全市6个消防救援站。
(二)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2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三)入职报到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应聘人员需及时查看公众号上相关信息。注意接听13623091190电话和查看手机短信通知。(注意: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四)为方便了解相关政策,设咨询电话:0768-2355962;为方便反映招聘过程中的情况,设举报电话:0768-2103119。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五)本公告由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上述公告内容如与招聘实际不一致的,以招聘实际情况为准。
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