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的公告》和《关于调整〈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的公告〉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工作安排,现将考生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地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体检项目:由医院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
三、有关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到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体检科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接受是否吸毒测试。
4、按照医院相关收费标准,体检费为330元,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5、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五、如对本人成绩或参加体检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中共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本公告由中共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60-3438968。
附件:1.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聘员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