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2、预防医学科工作人员,2名。
(二)岗位职责
1、临床医学检验工作人员:协助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公共场所检验检测等工作;
2、预防医学科工作人员:协助开展传染病防控免疫规划、慢性病防控等工作;
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1、临床医学检验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潮州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临床检验技术、公卫检验专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预防医学科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潮州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预防医学专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薪酬福利待遇
三、工作时间
四、招聘流程
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2021年06月16日起至06月30日(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二)应聘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向者,请本人携带资料前往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应带齐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党员所在组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用A4纸)、1寸彩色近照2张,报名资料概不退回。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腾瑞世纪家园12号铺面
联系电话:0768-5812030
(三)考试资料及时间地点
1、考试准备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
2、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将在考试前一至两天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3、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自离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考试方式
1、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将由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组织面试及专业技能笔试。
2、根据考试成绩择优报送潮州市潮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考试通过者在报送潮州市潮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前必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交原有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准时提交相关证明的视为放弃。
3、通过资格审查复审的,确定为拟聘候选人。
五、入职体检
六、公示
七、办理聘用
2、拟聘人员与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首次签订年限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如聘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不符合潮州市潮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工作要求,退回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由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办理解聘手续。
3、拟聘用人员应遵守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及潮州市潮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如不服从安排,则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在与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前,应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且无经济纠纷。若签订合同后发现存在前述情况,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有权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公告未尽事宜由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8-5812030
潮州市潮安区一步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