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潮州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受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本次招聘人员主要职责是执行市纪委监委留置看护任务,无留置任务时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谨就本次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自愿从事纪检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勤劳吃苦,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大局观念、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倒班制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至33周岁;男性身高168cm以上(退伍军人身高不限);
5、学历高中或中专以上,同等条件下,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团员或复退军人及公安院校毕业生、具有留置看护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现有政府购买服务的编外人员如需报考,须经现聘用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身体有纹身。
二、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4名
三、报名办法与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5日;联系电话:0768-2261413
2、报名方式:应聘者须于2021年6月25日17:00前在潮州市人才网投递个人简历
3、面试、体检和政审
面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下午(本周六)。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注意留意邮件或电话通知。
体检:拟聘候选人按要求到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体检合格后,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2.无犯罪证明
3.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对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的证明;
4.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及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
潮安区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当地公安辅警工资待遇标准核发。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根据工作安排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加班补贴。
潮州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