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兴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兴宁市内公开选调7名公务员,从事调研、写作、办文办会、新闻、督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市直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各镇(街道)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热爱公文写作,文字功底较好,肯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6.不受服务基层工作年限影响;
7.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公务员登记、年龄、基层服务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要求
报名请提供以下材料:《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要求所提供的业绩材料不得作假,否则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1年7月15日至7月28日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交送兴宁市委办干部室(地址:兴宁市振兴路108号市委大院),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bk@xingning.gd.cn,联系人:潘馨,联系电话:3381389。
(三)资格审核
收到材料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组成联合审查组,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以适当比例选择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笔试重点测试应试者文字写作、分析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面试重点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程序公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提请有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