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从参加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考生中招聘汕尾市事业单位急需人才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拟聘用洪树达、陈敏金二位同志为陆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时间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反映(地址: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邮编:516500,联系电话:0660-8821147),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1 | 洪树达 | 2021044015035 | 陆丰市党建指导中心 | 2021044015 | 职员 |
2 | 陈敏金 | 2021044028002 | 陆丰市人民医院 | 2021044028 | 工程师 |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