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丰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的工作安排,按考试总成绩(机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将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请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前往海丰县彭湃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体检报告交到海丰县民政局。体检标准由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60-6850506
海丰县民政局
2021年9月27日